託藥辦法及服藥委託書
託藥辦法
託藥辦法
依據112年6月16日北市教前字第1123051140號函規定,本園調整「志清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幼兒服藥委託辦法」如下
為了孩子的健康及服藥安全,請家長正確填寫託藥單,並簽上全名。
請附上標有醫療院所名稱、幼兒姓名、及用法用量之藥袋或藥單,液體口服藥請自備量杯。如需冷藏者亦請特別註明。
幼兒用藥以醫療機構所開立之藥品為限,不代餵任何成藥、退燒藥、或「保健食品」,以及任何侵入性藥劑(例如:塞劑)。
請用醫院或診所開立的藥袋裝妥藥包和藥水(皆請加註姓名),勿零散放置書包中。
幼生每次只帶一次的服藥劑量到校即可,勿帶多天份。
請提醒孩子早上到校將藥袋從書包中拿出,並請口頭、聯絡簿註記、或來電告知老師孩子需要在校用藥。
※請詳讀本園之託藥辦法並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