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原住民族語言新竹學習中心
115年度原住民族語言學分班
錄取公告
國立清華大學原住民族語言新竹學習中心
115年度原住民族語言學分班
錄取公告
一、感謝所有報名學員對本中心「115年度原住民族語言學分班」招生活動的支持,經過本中心審核結果,錄取名單如下,請參閱。
二、注意事項課程保證金說明
(一)本中心採個人銷帳編號(虛擬帳號)進行繳費,並提供四個管道之繳費方式,如「自動櫃員機或網路ATM」、「跨行匯款繳納」、「臨櫃繳款(台灣銀行)」、「超商繳款」。
(二)本中心將於115/01/16(五)電郵寄發「繳款單」至錄取學員之電子信箱,請於當天留意是否有收到信件,若無收到請立即來電或電郵(ilhlc2018@gmail.com)與中心助理聯繫,收到繳款單始可進行繳費,並請於115/01/21(三)前完成繳納。
(三)保證金規範:
1.修習每門課程需繳交保證金新台幣1,000元,每位學員因其具備條件不同而有不同的修課方式,且影響所繳交保證金之費用,請參照以下說明:
(1) 非具備族語中高級、族語高級之認證(新學員):學員需繳交保證金2,000元。
(2) 113學分班待畢業之學員(舊學員):學員需繳交保證金1,000元。
※第(1)項錄取之新學員,其所修習課程為連續性課程,保證金採續用機制,為簡化保證金繳納及退還之作業流程,115年第1期課程保證金(族語一、臺灣原住民族文化概論,共2,000元)暫不退還,繼續沿用至最後一期課程(至116年7月31日止)。然修課期間若有課程未通過(缺席時數超過12小時)者需重新繳納保證金。待所有課程修習完畢,中心將依據修課規範審核退還保證金學員名單,若審核通過者將依規定辦理退還。第(2)項錄取之舊學員,保證金退還時間則於當期修習課程結束後依課程規範辦理退還。
三、請特別留意:
1.未於期限內繳交課程保證金者視同放棄資格。
2.在進行保證金繳納時,請事先確認好是否要參加課程再進行繳費,一旦完成繳費後,因個人因素而無法參加課程者,其所繳交保證金不予退還,以解繳國庫。
3.繳款成功後,本中心將於統一時間寄發繳費證明至已繳款學員之電子信箱。
※請務必妥善保管繳費存根聯或轉帳明細,以備不時之需,若遇到已繳費卻被通知未收到款項之情形,可憑存根聯或轉帳明細作為佐證。
4.學員須知將於115年01月21日(三)更新公告在中心網站,請務必查看以了解課程教室及相關修課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