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原住民族語言新竹學習中心
115年度原住民族語言學分班
招生簡章
國立清華大學原住民族語言新竹學習中心
115年度原住民族語言學分班
招生簡章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5-116年度原住民族語言學習中心補助計畫」辦理。
二、招生目的:
(一)因應族語教師朝專職化發展,開設原住民族委員會與教育部於106年08月11日共同頒布「原住民族語言師資培育計畫」中所列之學分課程,以利族語教師取得相關證明。
(二)強化原住民族語言師資教學專業知能及族語能力,有效提昇原住民族語言教學品質。
三、招生對象:對族語教學有興趣之一般社會大眾及欲提升族語教學知能之族語教師。
四、招生人數:達15人即可開班,以20人為原則。
五、招生條件:須滿18歲。
六、開設語言別:泰雅語、賽夏語、排灣語、阿美語、賽德克語、雅美語。
七、課程規劃(如表1):
八、班別修課制度及115年度第1期課程資訊
九、報名資訊與錄取方式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5年01月12日(一)下午5時。
2.報名方式:
(1) 一律採線上報名:填寫線上google報名表單:https://forms.gle/B3rPqkT7G4D726Gg7
(2) 欲報名學分班者,請上傳以下資料至線上報名表單:
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之各級別合格證書影本
已修畢本中心或其他學習中心族語學分班教學知能課程及族語課程之修課證明影本
族語教師在職證明
※上述各項若無具備資料則免附
3.報名成功者將於三天內(不含假日)收到中心寄發之報名成功通知,請務必留意電子郵件來信,以便確認報名狀態。若於收件匣未收到信,可先至垃圾郵件裡查找,確認都沒有收到,再請聯絡助理或重新填寫報名表單。
(二)錄取公告及方式
1.錄取公告時間:115年01月13日(二)下午5時公告於中心網站。
2.凡逾期或檢附資料不齊全者,不予錄取。
3.學分班報名人數若逾20人,則依下列項目作為錄取標準:
(1) 曾修習過本中心或其他學習中心族語學分班課程
(2) 族語能力(請檢附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合格證書)
(3) 現職族語教師(請檢附證明)
(4) 族語教學年資(請於報名表填列)
4.錄取者將收到中心寄發之錄取通知,請務必留意電子郵件。若於收件匣未收到信,可先至垃圾郵件裡查找。錄取者請前往中心網站查看相關公告,並按照公告中的匯款資訊繳交保證金。
(三)錄取公告及方式
1.保證金繳交期限:115年01月14日(三)至115年01月20日(二)。
2.報名完全免費,但每一門課程需繳交保證金新臺幣1,000元整。錄取通過者,需於期限內繳交保證金,未於期限內繳交者視同放棄報名資格,保證金繳交方式將於錄取名單公告說明。
3.完成繳交後,學員因個人因素而無法參與課程者,所繳交保證金以解繳國庫。
4.若缺席時數超過總時數3分之1或因個人因素提出退班,則該學分數/課程時數不認列,並不發予結業或修業證書,且保證金解繳國庫。
5.保證金繳納及退還:為簡化保證金繳納及退還之作業流程,第一期課程保證金(臺灣原住民族文化概論、族語一)暫不退還,繼續沿用至最後一期課程。然若有課程未通過者需重新繳納保證金。待所有課程修習完畢,中心將依據請假規範審核退還保證金學員名單,若審核通過者將依規定辦理退還經中心審核,缺席總時數未超過規定且成績通過者,將予以退還保證金至學員本人帳戶。保證金退還作業時間需1.5個月,若成功退款後將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項:
1.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5-116年度原住民族語言學習中心補助計畫」辦理,凡報名中心任一門課程(含研習課程),學員需同意並填寫附件1: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暨同意書,才得以進行報名。因同意書需紙本填寫,報名時請先於報名表單點選「同意」,待開課第一週時再請學員填寫紙本同意書,敬請配合。
2.本課程不接受旁聽,欲參與者需填寫報名表並在錄取後繳交保證金。
3.修課期間因故無法上課,需完成請假手續。除原住民族歲時祭儀之外(需檢附身分證明),不論任何假別(含事假、病假、公假、喪假等)都列入缺席計算。
4.報名學員所提供相關資料如有偽造、冒用或不實等情事發生,經查證屬實者,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5.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悉依原住民族委員會規定及相關會議決議辦理。
6.請註冊原住民族語言學習中心課程平臺,以確保接收中心招生與課程相關公告。https://minanam.ilrdf.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