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訂定交通服務隊選拔及表揚辦法
學生服務隊執勤情形
3-3-2 訂定導護工作實施要點及獎勵
1.本校導護工作的獎勵措施為- 擔任導護工作的老師,一週有一天(8小時)補休 ; 如值勤不滿三天,有0.5天(4小時)補休。
2.本校導護裝備: 反光背心、指揮旗、哨子、導護臂章。
本校112學年度的導護輪值表
本校112學年度導護日誌記錄交通安全教育行事-導護日誌上針對需要特別注意事項詳細記錄,列入交接。
112.10.2(112上)
「持續提醒學生走廊慢慢走~」
113.6.28(112下)
「提醒學生暑假注意事項,並強調提醒 交通安全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