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機關對資安相關要求與罰則
教育部來函要求事項
2.教育體系遠距教學之資訊安全指引(使用安全視訊軟體)。
3.使用資通系統或服務蒐集及使用個人資料注意事項(蒐集最小化、存取控制、加密)。
4.教育部委外辦理或補助建置維護伺服主機及應用系統網站資通安全及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
5.新進人員進行資安宣導(密碼換新、程式更新、下載要當心)。
6.電子郵件服務與安全管理指引 (不得轉至外部私人信箱收發公文) 。
8.關閉微軟Office文件巨集功能,機敏資料勿上傳至公有雲。
10 .對外服務網站導入安全傳輸協定(HTTPS) 。
11.APP完成資安檢測作業。
12.禁止使用P2P軟體。
資安相關法規、管理要點與參考指引
罰則
公務機關所屬人員未遵守資通安全管理法規定者,應依「資通安全管理法第19條」、 「公務機關所屬人員資通安全事項獎懲辦法第4條」規定辦理之;特定非公務機關之稽核結果,如有資通安全管理法第20條及第21條所述之情形,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依法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