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機關對資安相關要求與罰則

教育部來函要求事項

資安相關法規、管理要點與參考指引

罰則

公務機關所屬人員未遵守資通安全管理法規定者,應依「資通安全管理法第19條」、 「公務機關所屬人員資通安全事項獎懲辦法第4條」規定辦理之;特定非公務機關之稽核結果,如有資通安全管理法第20條及第21條所述之情形,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依法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