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安裝電器時應注意事項:
(一) 燈泡或其他電熱裝置,切勿靠近易燃物品,尤其不可在衣櫃內裝設電燈,以免自動開 關失靈引起火災。
(二) 室內裝置電燈,至少要離開天花板一英吋處裝設,不可裝設在天花板裡面,因天花板 裡面裝置電燈,在攝氏 300˚C 即會引起燃燒,如離開天花板一英吋處 裝設,則須攝氏 1500˚C 方能燃燒。
(三) 用電不可超過電線許可負荷能力。
(四) 增設大型電器時,應先申請人重新裝設屋內配線或電錶後再使用。
(五) 切勿自接臨時線路或任意增設燈泡及插座。
(六) 切勿利用分叉或多口插座,同時使用多項電器。
(七) 電線延長線,不可經由地毯或高掛有易燃物牆上。
(二)平時使用電器應注意事項:
(一) 使用電器時,千萬不可因事分心突然離開忘了關閉,這樣很容易造成火災。
(二) 使用電暖爐時,切勿靠近衣物或易燃物品,尤其在烘烤衣服時,更不可隨意離開,以 免烤燃衣物引起火災。
(三) 使用過久電視機,如內部塵埃厚積,則很容易使絕緣劣化,發生漏電,或因蟲鼠咬偒, 將配線咬破,發生火花或爆炸,應特別維護及檢查。
(四) 電器插頭必須插牢,不可鬆動,以免發生火花引燃近旁物品。
(五) 電熱水器發生爆炸案已有多起,應隨時檢查其自動調節裝置是否損壞,以免發生高熱 引起爆炸。
(六) 電器在使用時切勿讓小孩接近玩弄,以免觸電或引起火災;離家外出應將室內電器關 閉,以免發生火警。
(七) 電氣房及電源開關附近,應置備四氯化碳或乾粉滅火器,以資防火。
(八) 電氣火災,可用海龍、乾粉及二氧化碳滅火器撲滅。
(三)故障排除時應注意事項:
(一) 電器發生故障、有異狀,首先應切斷電源開關,即時處理,以免發生短路,引起電線 著火。
(二) 屋內配線陳舊、外部絕緣體破壞或插座損壞,都必須立即更換修理。
(三) 保險絲熔斷,通常是用電過量警告,切勿誤以為保險絲太細而換用較粗或以銅絲、鐵 絲替代。
(四) 切勿用潮濕的手碰電器設備,以防觸電。
(五) 電線走火時,應立即切斷電源,電源未切斷前,切勿用水潑覆其上,以路防導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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