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老師
碩專班-指導老師
一 原則(符合其中一項)
1. 本所專任教師1位。
2. 本所專任教師1位,並輔以合聘或兼任老師1位共同指導。
3. 非專任教師時,需一位本所專長領域相關專任教師擔任共同指導。
4. 非以上教師資格,需提請所務會議討論之。
二、資格
1. 本所專任教師、本所合聘或經所務會議認可之兼任臨床醫學教師。
2.符合學位授予法口試委員規定(符合其中一項):
(1) 現任或曾任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
(2) 中央研究院院士、現任或曾任中央研究院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研究員。
(3) 獲有博士學位,且在學術上著有成就。
(4) 研究領域屬於稀少性或特殊性學科,在學術或專業上著有成就。
前款第三目至第四目之提聘資格認定標準,召開所務會議認定之。
三 、流程:報到後得逕自找指導老師面談,應於碩一上學期結束前繳交指導教授認定通知書。
四 、其他:指導教師每1~2週能和學生保持固定的互動(如 lab meeting)
碩班-指導老師
一 、原則(符合其中一項)
1. 本所專任教師一位。
2. 非本所專任教師時,需一位本所專長領域相關專任教師擔任共同指導。
二、資格
1.本所專任教師、本所合聘或經所務會議認可之兼任臨床醫學教師。
2.符合學位授予法口試委員規定(符合其中一項):
(1) 現任或曾任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
(2) 中央研究院院士、現任或曾任中央研究院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研究員。
(3) 獲有博士學位,且在學術上著有成就。
(4) 研究領域屬於稀少性或特殊性學科,在學術或專業上著有成就。
前款第三目至第四目之提聘資格認定標準,召開所務會議認定之。
三、流程:放榜報到一個月內:
1.至少找3位本所專任教師面談(學生繳交面談單與志願序)。
2. 所進行配對。
3.全所專任教師收滿新生後,才開放合聘或兼任教師繼續面談與配對。
4. 入學前(7月底)繳回指導教授認定通知書。
四、其他:指導教師每1~2週能和學生保持固定的互動(如 lab meeting)
1、碩士班申請更換指導請下載表單成功大學臨床醫學所碩士班研究生更換指導教授申請書
2、碩專班如擬申請更換指導教授請先email至所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