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在建立聯邦制時,產生了一個問題,即瑞士是否應該有首都,如果有,應當是哪座城市。這一問題在1848年11月28日瑞士聯邦議會得出了一個妥協方案,將伯恩作為瑞士聯邦的所在地,但是不被稱為首都(德語:Hauptstadt),而是稱為聯邦城市(德語:Bundesstadt),因此伯恩只是瑞士實際上的(De facto),而非法律上的(De jure)首都。
瑞士人約有三分之二至四分之三居住於都市地區。不僅在瑞士高原有城市蔓延現象發生,侏羅及阿爾卑斯山山麓地區也存在同樣現象,進而對土地使用的疑慮也有增加。於21世紀初,城市的人口增長率高於鄉村地區。
瑞士都市網絡相當密集,大型、中型及小型城市間相互支援。瑞士高原人口密集,人口密度約每平方公里450人,幾乎找不到未開發的地區[148]。蘇黎世、日內瓦-洛桑、巴塞爾及伯恩等主要都會帶仍持續擴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