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每年9月開學日前兩個禮拜公告受理申請,申請表件相關資料可查詢清寒僑生助學金專區。
本113年度將提供15名僑生補助,請依相關規定填具「申請書」提出申請
獲義守大學補助僑生學習扶助金補助者,須參與協助辦理僑生相關事務為主,其他學務工作為輔。學習服務活動內容如有異動,依國際及兩岸事務處公告為準。
二年級以上舊生可於每年9月開學季依前一學年成績於公告後受理申請。
二年級以上舊生可於每年9月開學季依前一學年成績於公告後受理申請。
二年級以上舊生可於每年2月開學季依前一學年成績於公告後受理申請。
申請條件與時間請見義守大學研究所優秀僑生及港澳學生獎學金審查作業須知 。
由國際及兩岸事務處通知符合資格之僑生及港澳應屆畢業生檢具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
由國際及兩岸事務處將符合資格之僑生及港澳應屆畢業生備齊相關證明文件向僑務委員會提出申請。
申請條件與時間請見教育部獎勵海外優秀僑生回國就讀大學校院獎學金核發要點 。
申請條件與時間請見僑務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