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吳大學人本AI研究中心產學合作補助計畫
一、計畫目的
結合校內人本AI研究資源與產業界需求,推動以人為中心的人工智慧技術應用與創新,促進產學研深度合作,培育具人文關懷與倫理思維的AI專業人才,提升產業競爭力及社會福祉。
本計畫鼓勵校內教師積極投入以人為中心的人工智慧技術應用與創新,扶植產業數位技術深耕與提升,並促進教師與業界合作。
透過產學合作平台,為學校研究教師與學生與業者搭建接軌橋樑,擴大學界與業界合作機會,設立人本AI研究中心產學合作補助計畫,協助推動校內AI技術與產業緊密結合。
二、執行單位
由東吳大學校內「人本AI研究中心」設立專責團隊負責計畫執行,協調校內跨領域學系與研究單位,並連結企業合作夥伴,共同推動以人為本的AI技術研發及應用。
三、經費來源
本經費由人本AI研究中心自籌,包含企業捐款、個人捐款與相關產學合作回饋收入,用於提升並鼓勵教師參加校內產學合作計畫。
四、計畫推動模式
1. 申請資格:由本校教師經本學年度產學計畫通過者方可申請,採隨到隨審,學年度預算用盡將於本中心網站公告。
2. 申請案件送審將由人本AI研究中心將召開審查小組,針對申請合約與計畫內容進行審查與確認。合約執行單位須為東吳大學,且計畫執行內容必須與人工智慧相關項目具高度關聯性。
3. 每一件產學合作計畫以一件為限,不得重新申請補助。
4. 經費補助:申請教師依據簽訂合約書規定的計畫預算10%申請本產學補助計畫推動業務費,每項計畫補助上限為新台幣15萬元(含)。本中心每學年度補助總額限額為新台幣50萬元。本中心補助金額上限依照當年度本中心募款金額,保留調整權利。
5. 計畫期程:自申請通過日起算計畫執行期間,至合約書記載的結案日為止。若所執行之產學合作為跨學年度計畫,補助經費以當學年度為限。
6. 成果報告:計畫完成後,申請教師須繳交完整結案成果報告,包含詳細的計畫執行成果說明及電子海報檔案。後續成果(包含期刊論文與研討會發表)中須揭露本校人本AI研究中心對計畫之補助與支持,並作為後續推廣與成效評估之依據。
7. 本中心及審查委員會將持續審視計畫執行與管理機制,若發現不足之處,將召開委員會討論修正,並於會議決議後於本中心網站公告周知,確保資訊公開及程序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