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壹、依據

一、高級中等教育法。

二、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實驗教育辦法。

三、高級中等學校科學班辦理要點 。

四、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

貳、目的

一、提供具科學潛能之優秀學生適性發展機會。

二、開設及發展特殊科學教育學程,提供優質之教學環境及卓越師資,培養學生從事個別科學研究之能力及創造力,充分發揮天賦潛能。

三、培育兼具人文素養與科學專業知能之科學傑出人才,厚植國家之高素質科技人才及國家競爭力。

叁、合作大學:國立臺灣大學。

肆、招收對象及人數:請詳閱招生簡章。

伍、課程規劃

一、科學班之課程規劃依高級中等學校教育實驗辦法之規定,以高級中學三年課程整體規劃,加強數理科目學習,同時兼顧人文素質陶冶。

二、科學班課程分二階段:

(一)第一階段(高一至高二)包含數理專業課程、語文課程、社會與藝能課程與特色課程。

(二)第二階段(高三)為進階之學習。由學生選修大學開設之相關科目學分或邀請專家學者至高級中學講授相關課程,修畢該學門學分由

大學或高中給予修課及成績證明書。

(三)科學班學生於修讀第二階段學程期間,在臺大教師或專家學者之指導下 ,進行個別科學研究計畫。

陸、升學進路

一、由建國中學發給高中畢業證書及「科學班就讀證明」。

二、應修習總學分182學分,學生畢業之最低學分數為150學分成績及格,其中部定必修及校訂必修至少102學分且成績及格;同時選修學分至少需修習40學分且成績及格。

三、科學班學生於就讀期間之高級中等學校科學班聯合學科資格考成績及個別科學研究成果得作為「特殊選才管道」及「大學多元入學方案」甄選入學之參據。學生於第二階段學程修得之數理科學分及修課證明書,得作為將來進入大學後抵免學分之參考。

四、科學班學生就讀期間通過高級中等學校科學班聯合學科資格考試,未修畢第二階段學程者,仍循大學各招生管道升學就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