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第45條「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為處理校內特殊教育學生之學習輔導等事宜,應成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三條第八項「推動無障礙環境及特殊教育宣導工作」。
二、目的:
(一)加強人權教育,引導教職員工、家長、學生對人的尊重與關懷。
(二)增進對特殊教育學生的瞭解、接納及互動,建立無障礙之人文環境。
(三)提供普通學生對特殊學生正確的認知及體會,落實融合教育。
(四)提供特殊教育學生建立自信與勇氣。
三、辦理單位:公館國中輔導室。
四、活動主題內容:辦理相關宣導活動、課程教學、學藝競賽、親職講座…等。
(一) [特教報報]網頁公佈欄刊登特教新知。
(二) 班級欣賞特教相關影片,宣導關懷與尊重。
(三) 關懷弱勢海報比賽。
(四) 提供特教書籍借閱。
(五) 辦理特教研習講座。
(六) 特教體驗活動。
五、本計畫陳核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