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申請
獎助申請
中華民國102年8月19日第一屆第1次董事會議核定通過
中華民國103年4月2日第一屆第2次董事會議修定通過
第一條 目的
獎勵及協助延攬從事生技醫藥相關研究之傑出學者專家。
第二條 依據
財團法人台灣生技醫藥發展基金會捐助章程第三條第三款業務辦理。
第三條 資格
國內外從事生技醫藥之傑出年輕(55歲以下)學者專家。
第四條 講座期限
為期10年,講座離開服務單位,即刻停止;10年後成績傑出者,可考慮延續。
第五條 執行方式
可一次捐給學研單位,或由基金會管理,每年提供講座若干名,每名每年新台幣250萬元。
第六條 申請程序
1、申請單位:公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研究機構,依自訂的評審推薦程 序,由各機構之負責人提出申請 。
2、申請文件:
(1) 申請表。
(2) 研究領域簡述。
(3) 被推薦者個人履歷。
(4) 著作目錄。
(5) 代表性著作三件。
(6) 三封推薦函。
第七條 審查作業
由本基金會組成學術審核小組,由中央研究院翁啟惠院長擔任召集人,召開共同審查會議(可視訊、郵件審查) ,原則上每年2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並得要求申請者列席報告。
第八條 經費請撥
經本基金會組成學術審核小組審查通過之講座案件,經董事會同意撥款。
第九條 講座名稱
可以基金會名稱(TBF生技講座)、或加入捐助人或公司名稱(TBF-OOOO生技講座)。
第十條
本辦法經本基金會董事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