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修讀學程
請至台積電半導體學程註冊(網址: https://careers.tsmc.com/education),並進入擬修讀學程之「學程詳情」點選申請,將有機會受邀參加學程專屬系列活動。
透過臺師大選課系統選課,完成各學程規定之科目數 (半導體學程:113學年度起,最低須修畢11個學程科目(每個學程科目僅採計1門課;必/必選修至少8門,選修至少3門以上)。
凡符合申請資格者,即可追溯其大學迄今所修習過之學程課程,惟申請學程修畢證書時所參照之科目對照表以所在學校之半導體學程為準。
臺師大學生就讀台積電半導體學程合作之他校修得的半導體學程課程(對照其各自科目對照表),須為臺師大學程科目對照表有列入, 方得採認該門課程;而必修/選修判定以臺師大學程科目對照表的編列為準。
若臺師大學生就讀台積電半導體學程合作之他校時即修畢該校對應的半導體學程,可選擇申請該校學程修畢證書;若選擇申請臺師大學程修畢證書,則必須是列入臺師大學程科目對照表的課程方得採認(其必/選修的判定亦然)。
以臺師大學生身份申請學程修畢證書,係根據臺師大各學程之標準審核(半導體學程:113學年度起,最低須修畢11個學程科目(每個學程科目僅採計1門課;必/必選修至少8門,選修至少3門以上)。
申請臺師大學程修畢證書,即根據臺師大半導體學程之標準,最低須修畢11個學程科目(每個學程科目僅採計1門課;必/必選修至少8門,選修至少3門以上)審核。
採認課程以最新公告之學程科目對照表為準;未列入的相關課程將由主持系所審核後決議是否納入。
請至台積電半導體學程註冊(網址: https://careers.tsmc.com/education),並進入擬修讀學程之「學程詳情」點選申請,將有機會受邀參加學程專屬系列活動。
學程證書發放
凡為臺灣師範大學全時學生且已註冊台積電半導體學程系統,皆可申請學程修畢證書。
登入台積電半導體學程系統,點選已申請修讀之學程「學程詳情」,按「編輯修課紀錄」。
輸入對應修畢的課程成績,並上傳成績單(對應修畢的課程請以螢光筆或顏色標註)。
經審核確認達修畢門檻後,台積將回覆審核結果,並寄送電子版學程修畢證書。
依修業說明,舉凡申請當下仍為臺灣師範大學全時學生且已註冊台積電半導體學程系統者,始可申請「學程修畢證書」,否則將無法享有保證面試、學程獎勵金等學程特別方案。
學生應修習之科目,以申請學程修畢證書時所參照之科目對照表為準,如有疑義則由主持系所認定。
收到學程修畢證書申請後30個日曆天內完成審核;審核無誤者將連同審核結果一併核發電子版學程修畢證書。
未能於投遞履歷前/面談前取得學程修畢證書的學生,應於後續更新履歷時,上傳修畢證書電子檔作為佐證 。
進入面談程序者,請主動告知面談主管及招募專員,正在等待學程修畢證書申請的審核結果。
學程獎勵金僅適用具備以下三條件者,故請務必於進入聘僱程序前,主動告知對應的台積招募專員,已上傳學程修畢證書電子檔至履歷系統:
(1) 已於台積電半導體學程系統註冊,並於台積電人才招募網頁(即履歷系統)註冊有效履歷。
(2) 獲台積正式職缺聘書(含研發替代役或預聘)前,已上傳學程修畢證書電子檔至履歷系統。
(3) 學程科目修業平均成績達B+(含)以上。
否,證書不會登載修課成績。
取得學程修畢證書且學程科目平均成績達B+(含)者,台積將提供15萬元的學程獎勵金。
不會,可以從修畢科目中選擇成績最好的11門提出申請。
無期限。
取得學程修畢證書並於投遞台積履歷時主動檢附,即具有保證面試的機會;惟學程獎勵金僅適用於畢業後直接加入台積電者。
取得學程修畢證書並於投遞台積履歷時主動檢附,即具有保證面試的機會;不管畢業於國內/國外研究所,只要畢業後立即加入台積,且學程科目表現平均成績達B+(含)以上,台積將提供15萬元的學程獎勵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