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學優待減免、就學貸款、弱勢助學
生輔一組 分機3116、3721
一次搞懂 Θ減免、Θ就貸、Θ弱勢助學
欲同時辦理減免及就貸者,請先辦理減免後,剩餘金額再辦理就學貸款,以防溢貸情形,並請注意辦理時程。
NEW!! 教育部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
(政府主動勾稽資格)
大一新生如有低收、中低收、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子女、原住民、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者,辦理減免手續後再完成就學貸款申請,教育部會補助112-1就學貸款實際貸款金額。
詳請參閱生輔組【公告】
※詳細資格標準及限制請參閱生輔組網站。
※有財產限制者,政府會審核前一年度之財產,學期中審核完畢,會通知不符合資格同學是否申復。
※請同學務必注意生輔組手機簡訊訊息通知,並保持聯絡資訊(手機簡訊及電子郵件)之更新。
※同時辦理就學優待減免及就學貸款者,請務必先完成就學優待減免辦理程序,取得減免後餘額繳費單,再行辦理就學貸款。
※已申請過本校或他校同年級同學期減免者,不得重複申請減免。
※申請就學優待減免者、不得重複申請弱勢助學金及其他政府相關助學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