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助學
生輔一組 分機3116、3721
9/11 - 10/6
申辦方式:學校網路登記與繳交紙本
注意事項(請先詳閱)↓
1.已有請領政府相關補助(如學雜費減免),請擇一擇優申請,不可重複請領。
2.申請第一次不合格名單通知將於112/11/20前於首頁及生輔一組網頁公告,請務必注意確認公告,並於1週內提交申覆資料。
★助學金補助方式:上學期向本組提出申請,合格者:下學期於註冊繳費單直接扣除助學金補助金額。
★上學期仍須繳納全額學雜費。
Θ我是否符合申請身分? Θ準備什麼資料?
申請對象: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就讀國內大專校院具有學籍(不含五專前三年、空中大學及研究所在職專班),於修業年限內之學生,且符合以下資格:
(1)家庭年所得未逾新臺幣70萬元。
(2)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未逾新臺幣2萬元。利息所得來自優惠存款且存款本金未逾新臺幣100萬元者,得檢附相關佐證資料,由學校審核認定。
(3)家庭應計列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未超過新臺幣650萬元。
(4)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60分以上(成績不及格者 ,請勿申請)具學籍於修業年限內之學生,(延畢生及研究所在職班不可申請)
※申請弱勢助學金者不得重複申請就學優待減免及其他政府相關助學措施。
繳交資料:
(1)弱勢助學補助申請書。
(2)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須附詳細記事)。
(3)111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新生、轉學生免交)。
補助金額級距(私立學校)
申請資格 家庭年收入 每年補助金額
第一級 30萬以下 35,000
第二級 超過30萬~40萬以下 27,000
第三級 超過40萬~50萬以下 22,000
第四級 超過50萬~60萬以下 17,000
第五級 超過60萬~70萬以下 12,000
Θ申請流程與步驟
1.申請時間:112/9/11 起至112/10/6 止(若有異動將於學校首頁及生輔組網頁公告)。
2.填寫google表單登記(連結預計公告申請須知時公布)。
3.申請資格:須完全符合以下條件
(1)111年家庭年所得低於70萬元。
(2)111年家庭應列計人口之利息所得低於2萬元。
(3)111年家庭應列計人口不動產價值低於650萬元。
(4)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須60分以上(新生、轉學生免交)。
※申請弱勢助學金者不得重複申請就學優待減免及其他政府相關助學措施。
4.繳交資料:
(1)弱勢助學補助申請書。
(2)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須附詳細記事)。
(3)111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新生、轉學生免交)。
※請繳交以上資料至學務處生活輔導一組(G棟1樓)
5.審核結果:
審核結果將在112/11/20前公告於【學務處生活輔導一組網頁/最新消息】,並發簡訊通知。
依教育部查核結果,合格同學將於下學期(112學年度第2學期)繳費單內直接減扣金額。
※申請弱勢助學金者不得重複申請就學優待減免及其他政府相關助學措施。
※詳細資格標準及限制請參閱生輔組網站。
※有財產限制者,政府會審核前一年度之財產,學期中審核完畢,會通知不符合資格同學是否申復。
※請同學務必注意生輔組手機簡訊訊息通知,並保持聯絡資訊(手機簡訊及電子郵件)之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