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cedu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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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我查看規定📖
請確認實習機構、實習時數及工作內容符合本院相關規定。
點我填寫✏️
找到實習後,請先完成事前審核。
實習前須取得指導教授同意,並上傳教授已簽章之工作計畫表。
點我下載🖱️
取得指導教授及實習主管簽章後,繳交正本至院辦。(請先掃描留存)
暑期實習如無法提前取得主管簽章者,至遲於開學後2週內補繳。
實習開始時,請先向主管或相關窗口禮貌說明有關實習證明文件及主管考評表填寫之協助需求。
如遇實習相關爭議(如工作內容、工時或工作安全等),請儘速與院辦及指導教授聯繫。
如遭遇性平事件、職場霸凌或其他不當對待,請保留相關紀錄,並立即向實習機構、指導教授及院辦尋求協助。
● 請主管協助填寫考評表並簽章。
繳交方式:(開學後2週內)
由主管直接email給院辦李小姐📩
請主管填寫並彌封後,交由實習生將正本繳回院辦。
● 請確認取得相關實習證明文件。
暑假實習:
在職證明、離職證明、實習結業證書或其他足資證明實習事實之文件。
寒假或學期間實習:
請提供由實習機構開立之實習時數證明文件。
於同年8月選課期間,修習碩士班或博士班「研發實習」課程。(請注意課號)
各學程作業方式不同,請先與院辦確認實習時程。
於期中考週繳交,詳細時程請依每學期公告辦理。
各學程作業方式不同,請依院辦通知時程辦理。
點我交報告📑(尚未開放)
於每年 11 月中下旬辦理口頭報告;簡報繳交與報告時程請依每學期公告辦理。
點我交簡報📊(尚未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