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豐原區豐原國民小學總務處工作計畫
一、實施依據:
(一)依據行政院頒事務管理規則及事務管理手冊。
(二)國民教育法、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
(三)本校中長期校務發展計畫、年度預算及本學年度行事曆。
二、實施目標:
(一)編訂經費預算確實控制執行經費收支。
(二)依進度執行中央補助地方國教經費之各項工作。
(三)美化綠化校園環境實施境教功能。
(四)加強校舍保養和各項設施安全檢查。
(五)支持開放教育理念,協助爭取社區各方資源。
(六)加強門禁管制維護校園安寧。
(七)主動積極規劃爭取經費充實校舍及教學設備。
(八)依規定召開家長會尋求各項教學活動支援。
三、實施原則:
(一)依法辦理各項工程設備採購為原則。
(二)依規定程序運用經費為原則。
(三)以適時適切支援行政及教學為原則。
(四)以尊重與溝通建立共識為原則。
(五)以環境保護與節約各項能源資源為原則。
(六)以計畫從詳、執行從實、考核從嚴為原則。
四、實施內容:
(一)依法辦理本年度各項預算需求之設計興建與設備採購。
(二)訂定美化綠化工作實施計畫將強環境整理。
(三)依據校務發展計畫,編列預算需求爭取經費充實各項教學設備。
(四)執行飲水設備檢查、保養、維修。
(五)繼續向教育局爭取各項經費補助。
(六)加強影印管制印刷登記專人負責節約使用。
(七)依據事務管理規則加強工友勤惰考核。
(八)建置財產管理辦法,配合財產管理人員,定期清查全校財產落實財產管理制度化。
(九)公文書管理電腦化加強公文書管理效能。
(十)辦理校舍機具維護保養。
(十一)推動節約能源政策,訂定水電節約能源辦法,加強維護能源設備。
(十二)每學期開學配合家長協助辦理學雜費與午餐費繳交手續。
(十三)家長會各項會議通知聯繫。
(十四)其他有關總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