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介紹
學士班課程
畢業學分:學士班課程按校定必修28學分,系共同必修66學分暨選修學分,最低畢業學分為140學分。
學群選修:學士班之教學為適應本系未來與現況之發展,規劃有三個學群(兩個主/次要群及輔助學群), 分別為:系統與控制學群(主/次);設備與設計學群(主/次);生物產業基礎與應用學群(輔)。每位學士班之學生畢業前必須選修主要學群六門課、次要及輔助學群各三門課。
碩、博士班課程
碩士班學生至少應修畢24學分(含6學分之碩士論文),且應修畢數學或統計學等相關課程達3學分以上。
博士班學生至少應修畢32學分(含12學分之博士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