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清華海峽研究院是什麼?
A:根據「清華海峽研究院」官方網站顯示,該院由廈門市人民政府、北京清華大學共同成立,為北京清華大學繼深圳、北京、河北、浙江之後與地方共建的第五個地方研究院,其服務中共「一帶一路」、「海峽西岸經濟區」與「促進海峽兩岸融合」等政治目的 。
Q:海峽研究院在新竹清大設辦公室,台從事技術研發、攬才、投資等業務,可能違反什麼規定?
A:一、《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 33-1 條第1項,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非經各該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與中國(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或涉及對臺政治工作、影響國家安全或利益之機關(構)、團體為任何形式之合作行為。違反以上規定者,將依同法90-2條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 40-2 條,中國(大陸地區)之非營利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非經各該主管機關許可,不得在臺灣地區設立辦事處或分支機構,從事業務活動。違反以上規定者,將依同法93-3條處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命其停止;屆期不停止,或停止後再為相同違反行為者,處行為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Q:清華海峽研究院單純只是校友會參與的單位,與新竹清大沒關係?
A:新竹清大前校長陳力俊自傳描述,清華海峽研究院最早於2012年由「清華廈門校友會」提出,希望結合兩岸清華的力量,以成立一個實體機構,如「聯合研究院或中心」,具體落實合作雙贏的成果。陳力俊深除了表認同此構想,隔年更率新竹清大一級主管前往廈門洽談,惟「後來由於政治因素,由兩岸清華共同經營『聯合研究院或中心』的原始構想未能實現,而由『北京清華』與『新竹清華校友會』校友會對接。」
由此可知,新竹清大校方自始參與海峽研究院籌辦,也明知可能觸犯法律,方委由校友會作為窗口。
Q:新竹清大校方未曾知悉或參與清華海峽研究院運作?
A:不只2016年清華海峽研究院成立時,副校長吳誠文代表新竹清大揭碑;同年12月27日,北京清華海峽研究院副院長郭樑率21名師生參訪新竹清大,新竹清大全球長趙啟超於校務會報上建議,雙方分以海峽研究院及自強基金會或推廣教育中心為平臺,提供短期企業培訓的機會。
2017年5月,新竹清大認知與心智科學中心更進駐「清華海峽研究院」,新竹清大副校長林聖芬、認知與心智科學中心主任楊梵孛等人出席儀式。綜上所述,新竹清大校方絕對知悉清華海峽研究院之經營,且積極參與其運作。
Q:經民連對新竹清大抹紅誣陷?
A:新竹清華校方矢口否認知悉及參與清華海峽研究院運作,然而根據清華新聞網2019年10月31日報導,北京清大副校長王希勤10月16日率團訪問新竹清大,當天的行程就包括參訪清華海峽研究院;報導指出校長賀陳弘、前校長陳力俊、副校長陳信文、副校長林聖芬會見了代表團,證明校方高層絕對知悉清華海峽研究院。經民連於臉書貼文日期誤植為「2019年10月31日北京清華副校長王希勤參訪新竹清大云云」,已另行發布貼文說明並修正原貼文。
Q:清華海峽研究院與近年來「兩岸清華一家親」的發展方向,可能對新竹清大理工科系學子造成什麼影響?
A:根據中國官媒《中國日報》報導,2021年七月有500多名中國理工科研究生申請美國簽證時被拒簽。這些碩博留學生大多學習電氣電子工程、計算機等理工類專業,擬就讀的學校包括美國頂級高校哈佛大學、耶魯大學、麻省理工大學等。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對此表示,相關的簽證限制「針對性強」。此一事件與美國國務院的反應,足證美中貿易戰全球高科技供應鏈重組之際,美國政府與頂尖學術機構,對於中國留學生採取高度謹慎甚至懷疑的態度。若不謹慎處理,恐將對清大理工科系學生赴美留學、就業,甚至在台就業造成嚴重負面影響。
Q:除了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清華海峽研究院在台灣從事技術研發、攬才、投資等行為,還可能帶來什麼風險?
A:2020年5月,美國商務部修改「外國產品直接規則」和「實體清單」規範,基於國家安全,所有使用美國軟體技術及晶片製造設備的外國公司,若未取得美國政府核可,皆禁止供貨給中國華為及其海外子公司。2020年12月,中芯國際也被列入實體清單之列,2021年7月,更傳出北京清華校辦企業,清華紫光旗下的長江儲存將來可能被列入制裁清單。
在美面臨美中貿易下全球半導體產業供應鏈重組的時刻,為了維持與美國等夥伴國家的戰略互信,台灣政府必須謹慎應對中國對台灣半導體產業的滲透,特別是當中國利用校園的開放性來打擊供應鏈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