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校長擔任主任委員,一級主管及有關職務人員為委員,組織健全。
2.聘請校外、社區(地區)交通單位關心或愛心人士為委員或顧問。
3.學期初、學期末召開委員會審查及檢討規劃交通安全教育相關事宜。
4.召開一次以上全校性會議。
112年度桃園市龜山區大坑國民小學交通安全會議紀錄
每學期事先規劃交通安全宣導活動
辦理交通安全有獎徵答活動
期初、期末交通安全會議,討論學生交通安全需規劃改進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