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標準 1-1

成立交通安全教育推動組織 ☆

說明:

1. 校長擔任主任委員,一級主管及有關職務人員為委員,組織健全。

2.聘請校外、社區(地區)交通單位關心或愛心人士為委員或顧問。

3.學期初、學期末召開委員會審查及檢討規劃交通安全教育相關事宜。

4.召開一次以上全校性會議。

大坑國小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

核章-111學年度大坑國小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pdf

112年度桃園市龜山區大坑國民小學交通安全會議紀錄

111-2期初交通安全會議.pdf
111-1期末交通安全會議.pdf
111-2期末交通安全會議.pdf

每學期事先規劃交通安全宣導活動

辦理交通安全有獎徵答活動

期初、期末交通安全會議,討論學生交通安全需規劃改進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