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標準 3-3

◎交通服務及導護的規劃與管理。

說明:

每週排定導護老師協助學童上放學交通安全;學生專車設置隨車人員管理與保護學生乘車安全。

N導護工作實施計畫.pdf
111學年度上學期導護輪值表(簽核).pdf
桃園市大坑國小111學年度下學期導論輪值表_簽核.pdf
大坑國民小學學生糾察隊實施辦法.pdf
成果照片-糾察隊開會照.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