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進修研習計畫

臺中市梧棲區大德國民小學鼓勵教師參加進修研習計畫

壹、 依據: 103年8月14 日中市教中字第1030065383號函修正102至105年度臺中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提升教師進修研習實施計畫

貳、 目的

(一)、提高本校教師進修意願,提升教師專業知能及研習進修比率。

(二)、本校建立獎勵教師進修研習制度,積極促進教師專業成長。

參、實施對象:本校教職員工

肆、 實施原則:

(一) 每年度本校教師參與進修研習之平均時數不低於前一年度之平均時數。

(二) 各項校內辦理與教師職務相關之教學研討會或研習均可納為教師研習時數,教師每年度至少需進修18小時,進修學位之學分不予併計研習時數。

(三) 請鼓勵本校教師參加教育部、本市教師研習中心、本市國教輔導團各領域(議題)中心學校、本局各科室及校內所辦理之研習活動。

(四) 教師研習相關資料以登錄於「全國教師在職研習進修資訊網」之資料為準。

(五) 各項教師研習內涵宜包含「課程設計與教學」、「班級經營與輔導」、「研究進修與發展」、「敬業態度與精神」、「學校管理與領導」、「新興議題與特色」、「實用智能與生活」及「性別平等教育」等相關議題。

(六) 各級學校辦理校內進修研習得考量教師生涯發展及各教育階段的異質性。

伍、 每年12月31日前各級學校教師應完成下列必要研習:

(一)依「環境教育法」第19條規定,每年應參加4小時以上環境教育研習。

(二)依性別平等教育法及教育局規定,每年應參加6小時以上性別平等教育相關研習。

(三)依家庭暴力防治規定每年應參加1小時以上家庭暴力防治相關研習。

(四)依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法規定每年應參加1小時以上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相關研習。

(五)其他經教育局函示應納入年度必要研習項目。

陸、為維學校課務運作及學生受教權,各項研習應於各領域共同不排課時間(含國小週三下午)、寒暑假平日、學期中之例假日辦理為原則。

柒、行政獎勵:依教育局來函,提報教師進修研習比率符合敘獎規定之教師辦理敘獎事宜。

捌、依教育局規定,須上網填寫「教師自我專業進修研習規劃」,填報方式:登入http://school.inservice.edu.tw,使用教師帳號及密碼進行「教師個人學習需求規劃」。

玖、本計畫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