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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總務處業務之繁瑣,可大到校地之取得、興建,小到廁所漏水都是,因此本處職責,就是希望做好所有工作,提供各單位所需之行政支援,並給予教師與學生一個優質之教學研究與學習環境。

  • 本處同仁將站在他人立場著想,把別人的事當作自己的事,公事當私事來做,以提高工作效率,並提供大家一個優質的教學及工作場所。

  • 總務處一直認為一些小問題會造成安全上之顧慮,且牽涉到節能效能,希望各位能給於總務處同仁鼓勵、支持,總務處同仁亦會持續為大家提供最熱忱之服務。

本處各級行政人員秉承上級之指示辦理各組有關之事項

  1. 本處職員應依照本校辦公時間上班及打卡。

  2. 本處職員請假應商請適當人員代理其業務。

  3. 本處職員遇有重要公務時,得機動適時調整上班時間。

  4. 本處職員寒、暑假期間人須照常辦公。

  5. 本處職員有保守職務上機密之義務。

  6. 本處職員遇有學校緊急事項處理時,應通力協助完成之。

  7. 本處職員對外辦理公務應本公正廉明之態度嚴守學校立場,以期款項之收支達到公平合理迅速確實之目的。

  8. 總務主任、文書、庶務、出納、車調、營繕組長及各行政人員等各就其主管業務,上級交辦及指定事項負責。

  9. 各級人員對上級主管及承辦事項分負下列各種責任:

(1).例行文書處理如有錯誤由承辦人負責,其關係較重大者上級主管連帶負責。

(2).引用法令例案及行文手續上之錯誤,由擬辦人負責,其關係較重大者,各上級主管連帶負責。

(3).文字上之錯誤如人名、地名及數字等由擬辦人負責。

(4).文件繕寫錯誤由承繕人員或校對人負責。

(5).其他事項之錯誤,依職掌上之規定及事實之輕重分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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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啟英高級中等學校總務處

聯絡電話:03-4523036分機241~248 

320675 桃園市中壢區中園路44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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