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會組織章程

為聯合會工作執行的最高準則,對組織架構,各項職務權責劃分,會務工作等等都有清楚的定義與描述:

第一章 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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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 本會為非政治性、非營利性之社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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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屆董(理)事會

為聯合會最高權力機構,1994年以來由各地區校友會派代表組成,共同推選出理事長,兩年一屆負責舉辦北美雙年會,至今年已經是第十二屆。

在2012年以前由於北美聯合會與北美校友基金會共同推動會務,所以由各地區校友會組成的聯合會領導單位一貫以理事會稱呼,以別於基金會的董事會稱謂。

2014年以後,北美聯合會為配合母校提高國際知名度的進程,開始擴大除雙年會以外的新會務工作,並另立不受兩年一任限制的執行會長職務,由執行會長成立專門工作小組,完全負責各項新會務的計劃與執行。原聯合會理事會單位為避免混淆,改稱聯合會董事會。至此,北美聯合會的組織結構進入完整的權責分工模式........

 


歷屆執行理事會

從北美聯合會建立以來,一直都是和北美基金會共同推動會務,服務校友。2008年北美基金會更改章程,以籌措基金/管理基金為主要任務,北美聯合會配合變更,成為專門執行北美校友會務的獨立北美校友組織。

為迎向科技創新時代並配合母校國際化推展目標,北美聯合會2014年開始,啟動多項新的會務工作。聯合會為切實執行新的會務,特別設立無任期限制的執行會長職務,並由執行會長成立對應工作小組,分別計劃與執行新的會務,以協助成大母校,團結北美各地校友會並提高母校國際知名度的規劃。

這之後執行會長與多項會務漸漸演變成常態的存在,聯合會全新的工作執行理事會誕生,也開啟了北美聯合會全新的完整架構,以在瞬息萬變;資訊科技的新時代中更好的服務團結校友,更有效率的全力協助母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