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一至中六級體育科課程大綱
中央課程(開放而具彈性的課程框架)
體育學習領域課程架構開放而具彈性,包括六大學習範疇的學習內容,並由學科知識及技能、共通能力及正面的價值觀和積極的態度這三個互相關連的部份組成。
六大範疇包括:
體育技能;
健康及體適能;
運動相關的價值觀和態度;
安全知識及實踐;
活動知識;及
審美能力。
中央課程與學校課程的聯繫
學校可利用課程框架作為藍本和進行校本剪裁以發展學校體育課程,並考慮不同的因素如學生的需要、興趣、能力、教師的準備狀況和校情,以提供多元化的體育學習經歷。學校應為學生提供寬廣而均衡的體育學習經歷,在第一學習階段教師應教授基礎動作技能,並在第二至第三學習階段提供機會讓學生掌握四類活動範疇(包括田徑、球類活動、體操、水上運動、舞蹈、體適能、戶外活動及其他活動)中至少八項不同的體育活動。在條件許可下,教師應教授下列活動:田徑、游泳、籃球、足球、排球、手球、羽毛球、乒乓球、基本體操、舞蹈及體適能。
為幫助學生達至學習目標,學校應採用中央課程,靈活地選擇、剪裁或調適學習內容、學與教策略、進度及評估模式和準則。
學與教
教師應考慮以下的主導原則,使學與教更有效益,包括:
提供安全的學習及教學環境;
體育課堂中學生有足夠的活動量,以及在課堂保持足夠的主動學習時間(Active Learning Time);
提供多樣化的體能活動,以便照顧不同的學生需要;
學生在參與體育活動中可獲取樂趣和愉快的學習經歷;
提供不同的活動,當中包括多樣化的學習經歷,讓學生將所學的技能和知識應用在體育之中;
為提高學生的學習成效,教師應緊貼體育和運動的最新發展;及
透過全方位學習活動,鼓勵學生參與體育聯課活動。
評估方法
評估在課程、教學法和評估循環中是不可或缺的一部份,教師應採用不同的評估方式以提升學與教的效能,包括「對學習的評估」、「 促進學習的評估」及「作為學習的評估」。
教師、學生、朋輩和家長可作出評估並提供回饋以提高學與教的質素。
教師可利用不同的評估方式以促進學生的學習效能,包括口頭回饋、評估表、學習日誌和學習歷程檔案、分組研習及電子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