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方案之核心為落實國民體育法第6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專科學校五年制前三年並應安排學生在校期間,除體育課程時數外,每日參與體育活動之時間,每週應達150分鐘以上。」之規定,就組織分工、核心工作內容與獎勵機制擬定以下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