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150方案,S代表Sports,H代表Health,為培育學生運動知能,激發學生運動動機與興趣,養成規律運動習慣,奠定終身參與身體活動的能力與態度,教育部體育署依據國民體育法第6條之規定,推動「學生每週在校運動150分鐘方案」。藉由法規的修正,明訂學生在校期間應安排學生在校,除體育課程時數外,每日參與體育活動之時間,每週應達150分鐘以上。本校規劃由晨間、課間、空白課程及課後時間增加身體活動,帶給學生活力、健康與智慧,並達到以下具體目標:
(一)學生達到每週運動150分鐘比率每年提升15%。
(二)學生畢業前每人至少學會一項運動技能。
(三)學生規律運動習慣比率逐年提升至90%。
(四)符合教育部對地方政府統合視導評鑑指標「體適能檢測四項標準應達常模25%以上比例」以60%為目標,每年提高3%。
(五)每年參加教師增能之比例超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