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中市教育網路中心Google Workspace 服務第三方應用程式控管辦法
第一條:目的
為保障臺中市各級學校師生使用 Google Workspace for Education 帳號之資訊安全,妥善保 護資料與隱私,並確保引入之第三方應用程式具備實質教育意義,特訂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所有要求使用本市 Google Workspace 帳號(@st.tc.edu.tw / @tc.edu.tw 等) 進行「單一登入 (SSO)」或要求存取 Google 核心服務資料之第三方網站、網頁應用程式及 App(含 iOS/Android 雙平台)。
第三條:審核要項與評估標準
所有提出申請之應用程式,必須通過以下三大面向之審查:
1. 教育意義評估
○ 應用程式需具備明確的教學、學習、行政輔助或校園生活管理功能。
○ 內容無違反善良風俗、暴力、色情或商業直銷之內容。
2. 隱私保護評估
○ 平台(開發方)必須於首頁或明顯處提供明確的「隱私權政策 (Privacy Policy)」。
○ 平台(開發方)必須於首頁或明顯處承諾不將使用者資料或軌跡用於商業或轉交。
3. 資料安全評估
○ 管理團隊依申請表提出之網頁應用程式或App所要求資料範圍為上限開放,申請方仍應善盡使用者進行認證時同意授權範圍合理性之提醒。
第四條:申請與審核流程
1. 申請:由本市所轄學校或教育局所屬組織、行政單位,填寫申請表後送出申請。
2. 審查:
○ 教育價值與合理性及資安風險審查 (申請方須自檢並提供截圖佐證於申請表)
○ 網站防禦機制檢查 (HTTP 標頭),等級達「C」以上,且 CORS、HSTS、 X-Content-Type-Options、X-Frame-Options 必須通過。 Mozilla Observatory ( https://developer.mozilla.org/en-US/observatory )
○ 連線傳輸加密檢查 (SSL/TLS 憑證),等級須達B以上。 Qualys SSL Labs ( https://www.ssllabs.com/ssltest/ )
○ 網域聲譽與惡意紀錄檢查,分數須為0。 VirusTotal ( https://www.virustotal.com/gui/home/url )
第五條:複查與下架機制
1. 複查:若於不定期抽檢發現不符本辦法規範,將逕行終止其權限,並公告各校週知。
2. 緊急下架:若接獲國內外重大資安通報,教網中心得評估封鎖其存取權限,並公告各校 週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