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ST學習帳號
一、ST學習帳號申請註冊
當你申請「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教育服務網公務帳號」時,會自動同步產生「ST學習帳號」。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教育服務網公務帳號,申請註冊帳號網址:https://service.tc.edu.tw/user/register
二、ST學習帳號修改密碼
使用公務帳號登入教育服務,網址:https://service.tc.edu.tw/,登入方式請參閱【登入教學手冊】。
2. 點選你的姓名右方【箭頭】 /【個人資料與設定】/【變更密碼】
3. 點選上方【Google服務】/【帳號啟用狀態】/【同步密碼】,若未執行本步驟需等3小時後才會同步更新至ST帳號。
三、ST學習帳號忘記密碼
於登入頁面點擊「忘記密碼」。
輸入註冊時登錄的「電子郵件」或「身分證號碼」,以及「圖形驗證碼」。
點擊「送出」按鈕後,至您的信箱收取密碼重設信。
四、ST學習帳號忘記帳號或email
忘記帳號或(註冊公務帳號登記之)電子郵件信箱,請洽人事主任查詢。
若電子郵件信箱已無法使用,請填寫【個人 版公務帳號註冊 Email 異動申請單】,核章後逕寄「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資訊教育暨網路中心(41156 臺中市太平區 樹德一街 136 巷 30 號) 」,或傳真至 04-23952370。Email 異動亦可逕請申請人電洽本中心辦理,資網中心電話:04-23952340 。
五、ST學習帳號帳號被停權
ST學習帳號(*@st.tc.edu.tw)因服務對象身分異動(師生身分消失),或就讀學校未使用學習帳號,將主動封鎖停權此類學習帳號、不予登入。
考量被停權ST學習帳號倘有備份資料之需求,請被停權之師生聯絡本局資訊教育暨網路中心(下稱資網中心),並須告知申請復權之「使用者姓名、連絡電子郵件、連絡電話、ST學習帳號」等4項資料,俟資網中心錄案辦理並通知後,可自通知次日起暫時恢復使用權限兩周予以備份該停權帳號資料,屆期將再次停權 。
被停權超過2個月未向資網中心提出申復,資網中心得經通知服務對象或公告後,依上開「學習帳號使用規範」逕予收回帳號或刪除資料。
倘有申請復權、釐正疑義或未盡事宜,請洽詢資網中心系統發展組,聯絡方式有二,請擇一辦理即可(建議優先採用電郵辦理):
(1)電郵:service@st.tc.edu.tw,資網中心收訖電郵後將回信確認,倘寄信日(第0天)後第2個工作天仍未收到回信,再請致電聯絡。
(2)電話:04-23952340分機140、14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