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因應疫情警戒升級,自110年5月19日(三)起至5月28日(五)止,全國各級學校及公私立幼兒園停止到校上課,停課期間,請各校加強校園週邊學生聚集熱點巡查,降低學生校外群聚感染風險~
有關安心即時上工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進用人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請假假別及工作津貼給付原則~
一、各校進用人員有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需請假者,有關請假假別及工作津貼給付原則,請參閱附件或電洽本府勞工處承辦林上權先生7532429。
二、有關請假及工作津貼給付原則概述如下:
(一)因感染被隔離治療者:
1、「因職務上原因感染」者,以公傷假處理,工作津貼照給。
2、「非因職務上原因」感染者,隔離期間無法上工,用人單位與進用人員得協商往後遞延該期間無法上工之工作時數。
(二)「未感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經衛生主管機關要求「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者,進用人員得請「防疫隔離假」。並依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規定得申請1千元防疫補償,本計畫不另給付工作津貼。
(三)配合衛生主管機關所定「自主健康管理」者:
1、本計畫進用人員如自行居家休養而無法上工者,用人單位與進用人員得協商往後遞延該期間無法上工之工作時數。
2、用人單位如認本計畫進用人員已收到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或因接觸疑慮,要求不要出勤者,仍應照給工作津貼。
(四)請防疫照顧假者:用人單位與進用人員得協商往後遞延該期間無法上工之工作時數,用人單位不得拒
全國升第三級防疫至5/28 生活須知QA
最新更新:2021/05/19 14:49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105155013.aspx
第三級疫情警戒區域 9大防疫指引
1. 外出時全程配戴口罩
2. 避免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
3. 停止室內5人、室外10人以上的家庭聚會(同住者不計)和社交聚會
4. 自我健康監測(有症狀應就醫)
5. 營業場所及洽公機關:落實人流管制,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
6. 職場及工作處所:遵守企業持續營運指引之防疫規定,落實個人及工作場所衛生管理,啟動企業持續營運因應措施如異地、遠距辦公、彈性時間上下班(如異地、遠距辦公、彈性時間上下班)
7. 餐飲場所:應遵守實聯制、社交距離、隔板等防疫措施,無法落實則採外帶
8. 婚、喪禮:應落實實聯制、社交距離並加強清消
9. 公共場域、大眾運輸加強清消
有關5/19至5/28學生防疫在家學習期間幸福餐券事宜,請留意領取餐券相關注意事項。
因應新冠肺炎防疫作業,5/19至5/28學生防疫在家學習期間幸福餐券(共10日),請配合以下事項:
領取時間:學習期間早上11:30~12:30於保健室前領取
領取地點:學務處
請務必攜帶學生本人健保卡,以核對身分,進出校園請配戴口罩
配合教育部所有「因應疫情停課居家線上學習」措施,請家長放心並持續關懷孩子的學習與健康!
註:家長若因工作關係,不便在家照顧孩童學習,可知會導師或學校行政人員,將孩童帶來學校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