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113學年度起,本項檢核項目為第一項指標行政運作項下的第(一)項檢核項目,指標配分為 1 分。
註:113學年度起,本項檢核項目為第一項指標行政運作項下的第(二)項檢核項目,指標配分完成2項得 1 分,完成3項以上得 2 分。
註:113學年度起,本項檢核項目為第一項指標行政運作項下的第(三)項檢核項目,指標配分為 1 分。
註:113學年度起,本項檢核項目為非必要,唯本校仍透過會議程序,透過跨處室小組會議審認年度計畫,故予以保留,但不列入檢核項目。
註:113學年度起,本項檢核項目為非必要,唯本校仍透過行事曆標註相關活動讓親師生知悉,故予以保留,但不列入檢核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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