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武漢國小「愛心服務站」實施計劃
一、依據桃園縣中小學校「愛心服務站」實施計劃辦理。
二、主旨:
擴大宣導溫馨安全導護站,凝聚社區民眾之共識,以維護學生上下學安全之工作。
三、辦法:
﹝一﹞於開學後三週內辦理導護站功能宣導會,邀請導護站商家代表並於會中頒發聘書及標識牌。
﹝二﹞邀請家長會長、委員代表、義工家長組成執行小組,共同擬定計劃及具體辦法。
﹝三﹞建立溫馨安全導護站資料庫 ,並成立功能執行小組負責及檢討。
﹝四﹞導護站各項資料應存檔以備考核。
四、溫馨安全導護站之組織:
五、溫馨安全導護站之功能:
﹝一﹞協助維護學生上下學之安全,讓學生能快樂、平安的到校學習。
﹝二﹞提供學生緊急事件如地震、火災、家庭暴力等事件發生時,緊急避難之場所。
﹝三﹞安全庇護。
﹝四﹞當意外事故﹝如車禍、綁架、生病等﹞發生時,紀錄相關資料,聯絡學校加以處理,以掌握處理時效。
﹝五﹞學生校外不良事件之通知,以使學生行為良好,社區風氣優良。
﹝六﹞防範不良幫派、份子接近學生,必要時向警政單位通報。
﹝七﹞如有中輟生、逃學生出現,可聯絡學校、警察單位處理。
﹝八﹞擔任學校與社區聯絡的溝通橋樑,適時向學校反應家長意見,使學校與社區結合,創美好的願景。
六、本計劃經校長核定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愛心服務站守則
壹、我們願意努力:
一、當兒童遭遇緊急狀況,我們會立即通報警察單位並願意提供暫時庇護,以及提供檢警調單位於犯罪偵查上最大的協助。
二、當發現兒童於上學時間或深夜在街頭遊蕩時,我們會立即通報學校及鄰近之警察、教育單位。
三、當發現愛心服務站周邊有行蹤可疑之人、事、物,我們會立即通報鄰近之警察單位,防止危害發生。
四、我們願意參與社區治安座談會議及接受警政、教育單位之講習訓練,增進對於兒童保護之知識。
五、我們願意接受定期評鑑,檢視愛心服務站的功能及成效,作為持續努力的準則。
貳、我們願意遵守各項法律規定,維護兒童之身心健康及安全:
不販售或供應菸、酒、檳榔及毒品,含有麻醉藥品之物質、刀械或其他危險物品給兒童。
不提供或販賣或出租或播放暴力、猥褻、色情或其他有害兒童身心健康發展之出版品、影音商品、電子訊號、遊戲軟體、網際網路或其他商品,亦不得利用兒童拍攝或錄製前述物品。
不放任或帶領或誘使兒童出入酒家、限制級電動玩具場、特種營業場所、其他涉及賭博、色情、暴力等等足以危害兒童身心健康之場所。
不利用兒童行乞,不得拐騙、綁架、買賣、質押兒童或以兒童為擔保之行為,不得強迫、引誘、容留或媒介兒童為猥褻行為或性交,如發現此類事件時立即通報警政單位處理。
不於深夜十二時之後容留兒童。
不以提供或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使女性感到不尊重或不舒服。
不漠視性騷擾或有人意圖性騷擾事件之發生。
不漠視家庭暴力或疑似家庭暴力事件之發生。
不漠視傷害兒童事件發生或其他對於兒童不當之行為發生。
參、我們願意參與愛心服務站的訓練、認證、評鑑工作,並願意與學校、警政單位分享我們的工作經驗:
一、每半年至少參與一次警政單位舉辦之社區治安座談會,分享推動兒童保護工作之經驗
二、每年至少參與一次警政單位舉辦之兒童保護工作講習或訓練,強化並提昇相關知能。
三、每年接受教育單位之評鑑,未通過評鑑者,不能續約執行愛心服務站工作。
四、願意熱情參與教育、警政單位推動的各項兒童保護活動及犯罪預防宣導活動。
肆、我們願意竭誠投入愛心服務站工作,並以身為愛心服務站成員為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