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維多利亞國小定期評量命審題機制實施要點
雲林縣維多利亞國小定期評量命審題機制實施要點
壹、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5月2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1910號函及本府114年5月27日府教課二字第1142427971號函續辦。
二、雲林縣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評量要點第15點、第28點規定施行。
貳、目的:
一、為維持評量合乎專業性、診斷性、公平性、規範性及保密性。
二、應落實學習領域定期評量之審題機制,並遵守迴避原則。
叁、實施方式:
一、每學期進行2次定期評量。
二、於每學期初各學年會議中討論,得遵守迴避原則排定定期評量命題教師及審題老師,請主任填妥名單後提交。
三、教導處於每次定期評量前7日發出命題通知給予各命題教師,命題教師命題完成後請同學年教師協助審題,審題老師依據試卷的內容填寫審題記錄表後,將審題記錄表交給命題老師,討論試題適切性及是否做適度修改。命題老師修改完試題後,請於定期評量前5日將審題記錄表及修改後之試卷繳交至教導處送印。
四、若發現有爭議性的題目,而命題教師與審題教師均無法取得共識時,得提交領域召集人進行複閱,且教務處保有最後審核修訂權,確認修訂後始得印製試卷,以維護學生權益。
五、命題教師應秉持專業,依據教學計畫之進度範圍設計評量試題。
六、若命(或審)題教師子女就讀命(或審)題教師之班級,或有其他需迴避情形,請於工作分配時主動提出,另行安排其他教師擔任工作。請命題及審題教師確實執行審題機制及迴避保密原則,以提升定期評量試題品質、維護評量之公平性。
七、請命題教師、審題老師注意試題的保密性,勿任意放置導致試題外洩。命題與審題教師亦不得有洩題或暴露試卷之行為,違者依相關規定懲處。
肆、本計畫經校長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