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競賽獎勵辦法[20150528增訂]

張貼日期:2015/10/12 上午 10:01:58

新北市三重區三重國民小學對外競賽績優獎勵辦法

一、目 的:

本校學生及教師參加各種學藝及體育競賽,提供獎勵以提昇士氣。

二、申請條件:

⑴資 格:

凡本校學生代表三重國小參加各級競賽,且成績名列前3名者(區、縣市賽)或前6名者(全

國賽),個人或團體均可提出申請。

※團體者,以三人以上為主,若未達三人,則以個人名義各別提出申請。

⑵比賽單位:限以政府公家單位辦理之正式比賽為主。

三、申請次數:

個人或團體針對同一性質比賽,於同一學年內(每年7月~隔年6月)限申請一次,擇優辦理。

四、申請方式:

請於每年05/20前統一提出申請,並於第四次家長委員會議中審核。

※若比賽日期超過申請期限,請以補件辦理之。

五、獎勵金額:(列表如下)

六、申請手續:

1.請依規定表格提出申請。

2.申請書應由各處室相關承辦人員及主任附署以負監察之責。

3.本文如有未盡之事宜,得由家長會隨時修正公佈之。

2015.05.28增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