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自習管理及場所使用要點
108.01.07行政會議修訂
110.04.26行政會議修訂
113.06.28校務會議修訂
一、目的:為確實管理並落實自習場所使用效能,提供學生優良的學習場所,培養良好的自習態度,特訂定本要點。
二、自習地點及申請對象:
(一)平日:力行樓一樓教室(高一二學生)及K館(高三學生)。
(二)假日:力行樓一樓教室及K館(全校學生)。
三、申請方式:平、假日皆採網路登記(學校首頁網站K館選項點選登記),密碼請個人妥善保管,不需申請費用,一人限登記一位,且不得使用他人帳號登記。
四、申請時段:
(一)平日:星期五21時30分起,可登記下週座位,截止時間為當日
12時40分止。
(二)例假日:同平日登記時間,截止時間為當週星期五12時40分止。
(三)國定假日:同平日登記時間,截止時間為前一天12時40分止。
(四)平日逾網路登記時間,請於自習開始前5分鐘至自習場所找自習工讀生登記座位(並依規定就位點名)。
五、取消申請時段:
(一)網路取消:自修當日12時40分前,同網路申請時段。
(二)非網路取消:自修當日12時40分後至自修開始前,前往校安中心向值班人員提出申請,並與家長聯繫。
(三)例假日取消:當週週五12時40分前,同網路申請時段。
六、使用時段:
(一)學期中週一至週五18時30分至21時。
(二)學期中例假日及國定假日,8時至17時。
(三)遇下列狀況停止使用:
1.段考結束當天。
2.校慶運動會前一天及校慶運動會期間。
3.畢業典禮前一天及畢業典禮當天。
4.休業式、連假及寒暑假。
5.平日:一般自習教室及K館各未達10人,學校得依人數調整場地(節能原則)。
6.網路登記人數未達15人,學校不開放自習(節能原則);網路登記人數15~29人數時於力行樓一樓教室自習,網路登記人數30人以上於K館自習。
7.學測及大考等考試,本校設為考場需配合場地佈置前置作業。
8.補行上課日(假日)或其他臨時需閉館時機。
七、一般規定:(如有違反規定,以自律訓練或取消資格規範)
(一)未申請留校自習者不予擅自進入自習場所自習、未依規定取消申請自習者及點名未到者。(違者自律乙次)
(二)自習座位應按登記之座位就座,除桌椅燈光問題外不可任意更動座位。(違者自律乙次)。
(三)自習座位應準時就座,工讀生於18:30及20:00時(假日08:20及14:00)點名,不可遲到。(違者自律乙次)。
(四)自習場所遇有學校特別活動需求及申請場地人數調整(節能原則)時,學校得調整變更自習地點,不可擅自留在非指定自修場所自習。(違者自律乙次)
(五)申請使用核可後,即應遵守學校規定,維護自習場所整潔。自習開始後,不得用餐、交談等破壞秩序之行為(不論教室內外)。(違者自律乙次)。
(六)當日值班人員查核巡視,發現同學違反上列約定事項,除處以自律訓練外,合計累積達5次者(包含假日自習),學校得立即取消該生使用該學期晚自習(假日自習)場所之資格。
(七)不得使用(冒用)他人帳號登記,經查獲學校得立即取消該生使用該學期晚自習(假日自習)場所之資格,冒用部分依相關學生獎懲規定處理。
八、注意事項:
(一)離開時,座位請勿遺留個人物品,以免遺失,學校不負保管之責,垃圾請自行帶走。
(二)自習結束後,同學應準時離開學校並直接返家,不可在半途逗留並注意安全,工讀生須於21時10分將晚自習場所關閉,(提醒同學請提早收東西)。
(三)自習請依照排定時間表作息;家長須自行接送者,請事先聯繫好接送時間,避免雙方等候過久,晚自習最遲請當日21時30分接離。
(四)冷氣開放原則:氣溫超過攝氏 28 度時,始得開啟冷氣。(氣溫依據:自習教室溫濕度計),冷氣開放時,溫度設定勿低於攝氏 26 度,溫度設定每低 1 度 ,將增加 8%~10% 電力消耗,將搭配電扇使用,以達節能效果。
九、本校得依實際狀況保留最終核准與否及開放變更/修改或終止開放之權利。
十、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經行政會議討論修定後,另行公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