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職員工「職場不法侵害」Q&A
一、 職場不法侵害的定義與類型
Q1: 什麼是「職場不法侵害」?
A: 職場不法侵害(俗稱「職場暴力」)指的是工作者在與工作相關的環境中(包含在學校工作場所、執行職務相關的勤務活動甚至通勤期間),遭受來自主管、同事、服務對象(學生、家長或其他訪客)或其他第三方的虐待、威脅或攻擊,導致身體或精神上的傷害。
Q2: 職場不法侵害有哪些常見的類型?
A: 職場不法侵害的形式多樣,包括:
肢體暴力: 毆打、抓傷、拳打腳踢、被物品丟擲等。
心理/語言暴力: 威脅、恐嚇、侮辱、嚴重辱罵、持續的吹毛求疵、公開羞辱、貶抑個人價值等。
人際關係霸凌: 孤立、排斥、忽視、邊緣化、不讓參與重要事務或社交活動等。
要求過高/過低: 強求執行不必要或不可能完成的工作,或不給工作做、要求執行與能力不符的低階工作等。
隱私侵害: 過度介入私人事務。
性騷擾: 不當的性暗示、具有性意味的言詞或行為等(另依《性別平等教育法》或《性別平等工作法》等相關規定處理)。
二、 學校的責任與預防措施
Q3: 學校在預防職場不法侵害方面有什麼法律責任?
A: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2 項規定,學校(雇主)對於工作者執行職務時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的預防,應妥為規劃並採取必要的安全衛生措施。學校應訂定預防計畫、進行風險評估、辦理教育訓練、建立申訴處理機制並採取保護措施。
Q4: 學校採取了哪些預防措施?
A: 學校會採取多項措施,例如:
由校長簽署「禁止工作場所職場不法侵害」聲明並公布。
針對不同單位進行潛在風險評估(如服務櫃台可裝設警鈴、訪客登記制度等)。
定期辦理教職員工相關教育訓練(含溝通技巧、辨識潛在暴力情境)。
提供內部申訴管道與協助資源(如心理諮商輔導、法律諮詢)。
三、 事件發生時的處理流程
Q5: 如果我遭遇職場不法侵害,應該怎麼辦?
A: 應儘速採取以下步驟:
穩住自己,確保人身安全。
尋求支持,可向同單位同事、主管或學校指定權責人員反映。
盡可能記錄證據(人、事、時、地、物、目擊者、對話錄音、書面資料等)。
向學校內部提出正式申訴或通報。
Q6: 我可以向誰申訴?申訴管道有哪些?
A: 學校通常會建立內部申訴處理機制。
一般同事間的事件,可向學校人事室或其他指定單位提出。
如果霸凌對象是校長,應向上級主管機關(如教育局/處或教育部國教署)提出申訴。
申訴管道通常會包含書面申訴表單或專線。
Q7: 學校接到申訴後會如何處理?
A: 學校受理後,會依據內部處理流程啟動調查。
會成立處理小組進行客觀、公平、公正且保密的調查。
調查結果會以書面紀錄並保存。
會依調查建議對被害者提供醫療協助、心理諮商、職務調整或法律諮詢等措施。
若查證屬實,將對加害者進行職務調整、懲處或送警法辦。
Q8: 學校會保護申訴人或協助調查的人嗎?
A: 絕對禁止對申訴者、通報者或協助調查者有任何報復行為。若有,將會進行嚴厲懲處。此外,對於因執行職務發現有危及身體或生命之虞而自行停止作業及退避至安全場所的勞工,學校不得有不利之處分。
四、 其他問題
Q9: 如果對成績考核不滿意,可以提出職場霸凌申訴嗎?
A: 對於成績考核或教師評審會決議等行政處分不服者,應依《教師法》或《公務員保障法》等相關規定,提出教師申訴或公務員復審,而非職場霸凌申訴。職場霸凌申訴主要處理因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的行為。
Q10: 除了學校內部的資源,還有哪些外部資源可以尋求協助?
A: 您可以尋求以下外部資源: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或各縣市勞工局。
勞工健康服務中心、各區職業傷病防治中心。
心理衛生專線或醫療院所。
必要時可報警處理。
https://www.osha.gov.tw/48110/48713/48735/135152/
國立土庫商工教職員工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保護宣導簡報
114.9.15修定通過之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