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10月30日會議通過
壹、 為維護本校良好安全的無線網路環境及校園網路安全,特訂定「仙吉國小無線網路注意事項」(以下簡稱本注意事項)。
貳、 本校無線網路主要使用對象如下
一、 本校教職員工。
二、 已加入教育部校際無線網路漫遊計畫之學校成員。
參、 本校無線網路基地台架設由網管人員統一控管,為避免影響全校無線網路收訊品質,禁止私下架設無線網路基地台。
肆、 教師若因教學需要,必須給予學生使用無線網路之權限,請向網管人員提出申請,在教師監督下於特定時間、地點上網。
伍、 訪客、廠商及其他校外人士若需使用本校之無線網路,須提出申請,經管理單位核可後方得使用。
陸、 無線網路頻寬有限,服務僅提供公務使用與支援學術研究用途。
柒、 禁止使用無線網路做為干擾或破壞網路上其他使用者或節點之軟硬體系統。前述行為包括散佈電腦病毒、嘗試侵入未經授權之電腦系統及其他相關不法情事。若有惡意攻擊他人電腦等重大違規,足以影響網路通訊品質時得停止其使用權利,並依相關規定處理。
捌、 本辦法未盡事宜,得依「臺灣學術網路管理規範」辦理。
本辦法經相關會議通過後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