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Apr 25, 2016 2:27:24 PM
本校已於105年3月11日,依衛生法第23條修正,校園禁用基因改造食材及食品,邀集供餐廠商簽署學校供餐不得使用基改之食品範圍如下:
(一)基因改造生鮮食材:農產品型態原料如基因改造黃豆、玉米等。
(二)初級加工品:豆漿、豆腐、豆花、豆乾、豆皮、大豆蛋白製得之素肉產品等。
午餐秘書 謝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