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楊梅國民小學辦理學校午餐工作實施計畫
一、目標:
(一)加強生活教育,實踐國民生活須知。
(二)實施營養教育,指導營養常識,以養成學生良好的飲食習慣 與禮儀。
(三)供應精心調製之午餐,以均衡學生營養,增進學生健康。
(四)培養服務、合群及互助合作的美德,以達到群育之目的。
(五)解決學生中午回家吃飯及家長送飯等問題,以減少學生意外事故之發生。
二、實施原則:
(一)鼓勵學生人人參加為原則,教職員工一律參加以為示範,並 負教育指導之責。如有特殊情形不能參加者,
學校酌情理。
(二)全校師生均應留校,以確保學生安全,加強指導生活教育、健康教育。
(三)因病或特殊原因不參加學校午餐者,應自帶飯盒或由家長親送在校一同用餐,以便統一管理。
(四)每週供應五天為原則(星期六及例假日不供應)。
(五)午餐費專款專用,以謀求全校學生之福利
三、供應午餐之方式:
(一)由楊心國小以資源分享方式供餐(軒泰-午餐供應廠商)。注 意質量及適合學生口味,力求 製 作變化。
(二)每學期開學第一天開始供應午餐。
(三)各班師生均於各班教室用餐。
四、用餐指導:
(一)所有學生務必於中午十二時五分前回到各班教室用餐。
(二)用餐時間不得少於25分鐘,於中午十二時三十分以後開始做廚餘回收工作
(三)各班導師指導小朋友用餐禮儀,並注意學童均衡攝取營養,從小養成不偏食的好習慣。
五、供應狀況:
(一)供應日期:自開學日起開始供應。
(二)供應日數:每週一至週五供應五天,週末及例假日不供應。
(三)每日供應午餐食物應密封保存二份,冷藏於攝氏0~7度之冷 藏設備內四十八小時,以供必要時作為檢驗之
用。
(四)收費:
1.每人每月收費700元計,每學期初連同註冊費一起繳至銀行代收後,彙整存入午餐專戶。依規定支用。
各班級學生參加午餐人數及繳納午餐費情形統計表,每期由午餐執行秘書會同會計、出納辦理,以掌控
學生繳費情形,並為核對帳目之依據。
2.低收入戶學生(合乎政府規定者)免收午餐費,其費用陳請上級補助,及爭取社會資源補助,但以不影
響繳費學生之權益為前提。
六、學校午餐工作組織:
(一)成立學校午餐工作推行委員會,由校長、各處室主任、衛生組長、護理師、教師、職員及家長代表等成
之。
(二)委員會以校長為主任委員,並由校長指派教師或職員擔任執行秘書;學校得視情況組織工作 小組,分擔學
校之午餐工 作。
(三)每學期召開委員會議至少二次,必要時得由主任委員召開臨時會議。
七、本計畫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