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校人士申請開課社團須知
主題:大同國民小學課後社團申請表及注意事項
內容:
受文者:本校各社團
事由:有關本校辦理社團活動實施計畫乙案,詳如說明,敬請配合。
說明:
一、依據桃園縣政府九十五年六月二十六日府教學字第0950182528號函訂定本校社團實施課程計畫。
二、請檢具以下相關資料:
(一)社團活動申辦申請表。(參考附件一)。
(二)社團任課教師履歷表、學經歷證件影本(或掃瞄檔)。(參考附件一)。
(三)本學期社團實施教學計畫,以週次呈現,含相關教學主題、學習目標、教學活動、評量方式等審查通過後開課。(參考附件一)。
(四)社團活動經費使用分配概算表。(參考附件一)
(五)教學實施原則:
1、以運用學校內各項設施及設備為主,且以師生安全及活動需求為優先考量。
2、各社團教材及教學應融入本校生活教育及發展重點品格教育。
3、課程設計以一學期16週上課為原則,不同學期可依學生程度設計基礎、進階及高級課程。
4、社團每次上課請填寫教學日誌,期末進行評量並將評量表給學生帶回。
三、請備齊 附件一~二項資料後 交至學生事務處訓育組長李老師,謝謝!
附件二桃園市楊梅區大同國小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活動申請表 請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