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2016/7/7 上午 08:42:50
為建立智慧財產專業能力客觀認定標準,縮短學用落差,本局已規劃完成「智慧財產人員職能基準與能力認證制度」,請貴單位多加運用及協助推廣,並鼓勵有興趣者踴躍報名參加能力認證考試,請查照。
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