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期間與承保公司: 國泰人壽
保險期間:每年8月1日~7月31日
申請期限:事故起始日2年內提出申請
校內申請單位:健康中心(保險業務員收件日:星期四)
(未升學之畢業生延至8月31日、升學者的傷病發生日在8月1日以後之理賠請至新學校申請)
校外申請單位:保險公司服務中心櫃檯、保險公司業務員(護理師在網路上做學籍覆核後完成)
以下內容如有異動或不同,以教育部官網或國泰人壽官網為主 https://www.cathaylife.com.tw/cathaylife/student
申請準備文件:
1.理賠申請書(健康中心領取或網路下載):學生、監護人皆須簽名
2.診斷書正本+收據正本、副本或影本擇一(使用影本者,必須加蓋醫院收費章)
3.受益人(學生本人或監護人)存摺影本:理賠金以轉帳方式領取者需要
4.附關係證明(如新式戶口名簿、戶籍謄本)影本
5.其他:重大傷病卡、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證明...等影本
除外責任(不理賠項目):
●被保險人故意行為(連續投保2年後有理賠);被保險人犯罪、吸毒;戰爭。
●整形美容、天生畸形整復、牙科鑲補或裝設義齒、義肢、義眼、眼鏡、助聽器或其他附屬品(但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所致者,不在此限,以1次為限,需要醫療院所收據)。
●健康檢查、療養或靜養、戒毒
●掛號、診斷書、傷患運送、病房陪護或指定醫師等費用;未領有醫師執業執照者之醫療。
●其他保險費審議會審議經教育部核定公告之情事
理賠內容:
1.身故保險金:一般身故每人100萬元,戶外教育(有依教育部相關規定訂定實施計畫)身故300萬元(受益人為學生之法定繼承人)。
2.失能保險金:1~11級理賠不同金額(受益人為學生本人或法定繼承人)。
3.醫療保險金:(受益人為學生本人或法定繼承人)
(1) 傷害醫療保險金:門診醫療上限5,000元,住院者上限5萬元、病房費每日上限1,000元。
(2)疾病住院醫療保險金:上限5萬元(屬於重大疾病卡者不受限)、病房費每日上限1,000元
(3)專案補助重大手術保險金:同一疾病或意外傷害事故給付金額(含住院醫療保險金)
累計最高以20萬元為限(依保單條款規定)
(4)燒燙傷及須重建手術保險金:同一意外傷害事故給付金額累計最高以3萬元為限
(5)未用健保時,理賠金額為65%。
4.集體中毒慰問金:被保險人集體中毒須住院者(一般中毒指被保險人 5 人以上,倘為食物中毒者,則為 2 人以上), 每人給付3,000元。
5.實際支出醫療費用金額,起賠金額達500元以上者→才符合理賠。(但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其他特殊情形者,另有專案)
(上述說明、其餘規定或有疑義時,以保單條款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