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依據
一、教育部95.6.21頒「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推動臺灣母語日活動實施要點」。
二、雲林縣113年度推動臺灣母語日活動計畫。
貳、 目標
一、增進師生說流利母語的能力。
二、培養師生應用母語及俚語的能力。
三、瞭解鄉土語言文化的內涵,了解母語之美,尊重各種母語,進
而建立愛護鄉土、尊重多元社會與自然之人本情懷。。
參、 實施對象:全校教職員工及學生。
肆、 實施原則
一、本校自本學期起全面施行,每週一次。
二、採用語言以學區內多數使用之語言閩南語為主,其他語言次 之。
伍、 實施時間:訂於每週五為全校母語日。
陸、 實施重點及方式
1、母語日當天下課時間、日常生活對話、打招呼、接待訪客等,以母語應對為原則。
2、朝會不定時由師長以閩南語宣導或進行俗俚語教學。
3、公佈欄佈置鄉土諺語專區並定期更新,鼓勵學生互相練習。
4、掃地時間播放母語傳統歌謠。
5、鼓勵教師進修,增進鄉土教育專業知識。
柒、預期成效
一、透過母語教學能認識鄉土語言的特色。
二、透過母語教學能正確利用母語來進行溝通。
三、透過「母語日」的實施,使學生能認識鄉土文化的內涵,學習尊重多元母語文化。
捌、本辦法經校長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