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龍岡國民中學108學年度環境教育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依據環境教育法第十九條,以及桃園市政府中小學永續發展與環境教育訪視計畫,成立
跨處室環境教育推動小組。
二、依據本校108學年度期初校務會議通過之行事曆辦理。
貳、計畫目標:
一、計畫總目標:根據環境教育法第3條明定,機關、學校所舉辦之環境教育課程及活動須
能符合運用教育方法,培育國民瞭解與環境之倫理關係,增進國民保護環境之知識、技
能、態度及價值觀,促使國民重視環境,採取行動,以達永續發展之公民教育過程的精
神及意涵。
二、計畫分項目標:
(一)加強環境教育,增進全校教職員生的環境知識,促使建立積極正向的環境價值觀與態度,
能提升其環境責任感,使其具有環境行動,終能成為具有環境素養的公民。
(二)落實推動校園生活環保工作,養成節約能源、惜福、愛物及減廢之生活方式。
(三)積極推動整潔教育、回收、綠色消費、節能減碳教育等環境教育計畫,並結合社區資源,
將環境保護的觀念,落實在學生的日常生活中。
(四)藉由各種活動落實環保教育,使學生對環境維護產生認同感及使命感,進一步延伸至關
懷自然生態,並對自然萬物擁有同理心及關愛,最後將環保內化為思維及日常生活之一
環。結合課程並融合認知(環境保育概念、相關課程)、技能(實際環保行動)及情意(生命教
育),由小至大、由近而遠,使環保、海洋、生命教育成為學生能「帶得走」的觀念及行
動。
参、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學務處
協辦單位:學務處、教務處、總務處、輔導室、家長會
肆、計畫期程:民國108年8月1日至109年7月31日止。
伍、實施對象:
一、全校學生;二、全校教師;三、全體行政人員(含警衛、幹事、工友、校護)。
陸、環境教育推動小組組織表及任務分工:
環境教育計畫之主要人力為學校環境教育推動小組及工作團隊之成員,計18名。各成員之職稱及工作項目見下表。
柒、計畫內容: 以環境教育核心議題為主軸,如垃圾減量、資源回收、節能減碳減塑、環境保育、動植物保育、多層次植物等議題擬訂本計畫內容。
捌、經費概算表:由校內預算支應
玖、預期效益
一、全校教職員生均能符合環境教育法中所規定學習標準,並能逐漸了解環境教育的真義,
並能落實到日常生活中。
二、透過學校師生及家長的參與,共創符合永續發展、安全舒適的校園環境。
三、執行環境創意教學,增進學生對環境覺知、技能、行動及價值觀。
四、主動積極推動校園環境保護工作,以增進學校成員之環保行動力。
拾、本計畫呈 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