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測即評及發證檢定
一、目 的:配合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技能檢定乙丙級國家證照,一技在身終身受用。
二、核定依據: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104年12月25日技專字第1041703449號辦理。
三、核定職類:本中心承辦即測即評及發證技術士之學科試場及氣壓、機器腳踏車、汽車修護、工業電子、電腦軟體應用丙級術科、數位電子乙級術科等職類。
四、報檢資格:乙級報檢資格以簡章規定為主。
丙級報檢資格:一般職類報檢人年滿15歲或國民中學畢業。
五、考試時間:實施單位表定時間內並以郵寄學.術科准考證測試日期為準。
六、報名流程:詳實填寫報名表後,於報名時間內至本校實習處辦理,逾期不予受理。
七、應備資料:乙、丙級各職類應備資料以簡章規定為主。
1.一吋照片2張。(請勿使用大頭貼相片)
2.身份證正、反面影本2份。。
3.免考學科:須檢附規定期限內(同職類同級別)學科 及格(60分以上)及格成績單影本(有及格字樣)
4.免考術科:須檢附規定期限內(同職類同級別)術科 及格(60分以上)及格成績單影本(有及格字樣)
八、報名須知:
1.報檢資格證件均繳交影本(不驗正本),每一影本證件請於明顯處親自簽名或蓋章並 書寫「與正本相符如有偽造自負法律責任」。
2.報名時學、術科均需同時報名及繳費,不論學科成績是否通過均可參加術科測試, 術科任何一項成績及格均可保留3年。
3.現場報名初審後,若複審後資格不符亦無法補正者, 報名表件及相關資格證件不退回,僅退回報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