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懸浮微粒(PM2.5)指標對應之24小時濃度移動平均值(以下簡稱「移動平均值」)大於等於71微克/立方公尺(即指標等級達紫色)未達150.5微克/立方公尺,學校應考量戶外活動地點之空氣品質條件,必要時,將課程、活動調整於室內進行或延期辦理。另運動、體育課程,建議參考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因應空氣品質之運動建議」調整活動形式,應以室內活動為主。
「移動平均值」達150.5微克/立方公尺以上,應立即停止戶外活動。
如有停止戶外活動情形,應至教育部校安中心網頁點選「校安即時通」進行通報(事件類別點選主類別「天然災害事件」/次類別「環境災害」/事件名稱「一般空氣污染」)。
三、PM2.5濃度指標等級達紫色時(≧71微克/立方公尺),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因應空氣品質之運動建議」內容摘要如下:
18歲以下學生:應以室內活動為主,並以低強度為原則。可從事伏地挺身、仰臥起坐、站立下肢屈伸、原地踏階、原地跑步、健身操或伸展運動等。
敏感族群:應以室內活動為主,如原地踏階、健身操或伸展運動,並以低強度及縮短運動時間為原則,擁有充分休息時間。
四、請本市各級學校校及幼兒園指定專人每日上午8時及下午12時30分(為原則)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氣品質監測網」或以「環境即時通APP」查詢空氣品質資訊,據以調整上午或下午之戶外活動。當PM2.5濃度指標等級達紫色,「移動平均值」尚未達150微克/立方公尺時,請每小時上網查詢空氣品質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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