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辦理計畫,以「課程設計與教學」、「班級經營與輔導」這二個向度為辦理層面,第三年之後再逐年增加評鑑層面。
二、評鑑規準以「教師專業」為核心、「層面-指標-參考檢核重點」為架構;相關指標、參考檢核重點由本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推動小組擬訂,參與本計畫之所有成員通過後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