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計畫

桃園市中壢區中原國民小學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推行計畫

 

一、依據:

1. 行政院第13期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

2. 國民小學交通安全學習手冊。

二、目的:

(一) 增進學童交通安全知識,培養學童遵守交通規則,維護交通秩序的習慣。

(二) 教導從學童本身做起,進而影響家庭、社會,使人人能遵守交通秩序。

(三) 避免學童交通事故之發生,以確保學童安全。

三、實施項目:

(一) 成立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

1.由校長擔任主任委員、學務主任為執行秘書,由業務承辦人生教組長擔任執行幹事,並由學年代表及家長委員代表共同組成。

2.本委員會於每學期舉行會議,推行、策劃、檢討交通安全教育之各項事宜。

(二) 召開教師交通安全教育推行委員會

1.由學務主任召集,各班級任及生教組長參加。

2.討論交通安全教育推行經驗及實施辦法之檢討、建議或改進事宜。

(三) 實施交通安全教學

1.運用國小交通安全教育手冊及相關教材施教。

2.每學年規劃課程計畫中,進行議題融入之課程設計。

3.利用生活課程、綜合活動課程及導師時間施教。

4.舉辦交通安全教育觀摩教學。

(四) 舉辦活動

1.辦理交通安全教育教學示範。

2.搭配戶外教育活動進行大客車逃生演練。

3.實施交通安全教育宣導及相關藝文競賽。

4.佈置交通安全教育專欄展示相關資訊。

5.每學年進行一年級新生交通安全宣導。

(五) 教具使用與設備

1.配合校園情境佈置交通安全標誌及標線。

2.充實教學所需之材料。

3.每學年配合公文及研習更新交通安全教育之教材。

 

(六) 交通安全教育環境佈置

1.規劃學童上放學家長及安親班接送區。

2.放學時間於前門(中北路)安排機車等候區。

3.於交通安全教育布告欄標示學校周圍交通狀況圖。

(七) 加強導護工作

1.每學期依《導護工作實施辦法》規劃進行教師導護編組,於上放學時間設立崗位,維護學童上放學之安全。

2.於放學時間協助交通志工執行路口交通指揮。

3.管理各路隊之秩序。

(八) 組織學生路隊

1.依學童放學返家方式(包含自行放學、課後班、家長接送)及住家位置編組通學路隊,並由導師實施路隊訓練。

2.課後班老師協助掌握學童到班情況,並視需求回報學童狀況。

(九) 組織學生糾察隊

1.組織對象為五升六之學生,並由導師推薦、生教組進行勤務訓練。

2.以3人為小組輪班分配任務,並按時執行,隨時指導。

3.值勤內容以維護課間活動秩序及相關交通安全常識之宣導。

4.由學務處不定期考核、督導糾察隊執勤情形。

(十) 交通志工組訓

1.結合社區與家長的力量,成立志工組訓,共同維護學童安全。

2.於學校周圍路口分配交通志工,並於上放學時段執勤。

3.每學年上學期開學前進行交通志工訓練及值勤規劃。

4.協助交通志工報名訓練及相關增能活動。

5.每學期由業務單位進行志工名單更新,並記錄服務時數。

(十一) 設置社區愛心服務站

1.廣邀社區民眾與店家參與設置愛心服務站,共同維護學童上放學暨校外生活之安全。

2.提供學生緊急避難處所協助處理及聯絡資料。

四、考核獎勵

(一) 校長、學務主任、生教組長經常巡視各執勤崗位,抽查各路隊秩序。

(二) 對推行交通安全教育表現優異同仁,由學務主任彙整呈報上級獎勵。

五、本計畫經校務會議通過,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