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規範

市立文華高級中學 文華管樂社 社團規範

一、準時不遲到(週二團練5:40就座,其餘活動亦須遵守集合時間)。

二、與老師、學長姐、同學以禮相處。

三、團練完譜架、椅子歸位排好。

四、愛惜社辦、時刻維護社辦整潔,大社辦禁止飲食、進入前需脫鞋。

五、團練前準備好筆、譜、調音器及個人物品。團練時非必要不使用手機。

六、準時繳交社費及家長同意書或任何回條。

七、譜務區非經同意勿擅自進入。

八、專心練習、積極學習。

九、「做任何事,惟效率不敗,絕不拖拉」。